观点不同的人相互不服气的时候,在派出所,程大龙面对两位警察的审问,很冷静地解释说:
“警官,我是党员,公务员,在县里也是正股级干部,可以说前途无量,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我和宋爱娟是对象,举报我,主要是我家里穷,穷的揭不开贵,而宋爱娟要的结婚彩礼太高,一百零八万,太高了。”
“你们也知道,基层公务员一年收入什么算起来,也就是十万元左右,就是把父母和我都卖了,也拿不出一百零八万的彩礼!”
“女人就是这样,想法太多,得不到满足就会走上极端,就如三晋煤都阳高县的相亲男女侵犯案件,也是因为彩礼,自愿的女人被睡后,举报是男人侵犯她!”
“男人在这个方面是弱者,女人说侵犯就侵犯,这也太没有道理了!”
“我建议国家对侵犯判断要修改,不能因为做这件事就是侵犯!”
两个警察也是男人,知道在这个方面男人是弱者。
三晋煤都阳高县的侵犯案件目前还处于无法定论,男人绝不承认,宁肯放弃减刑机会也不认罪,导致被高院关注。
“年轻人,你说的我能理解,关键是宋爱娟拿出证据,举报你是侵犯!”
“你现在说你们是谈对象,有什么证据证明?”
程大龙解释说,从某天某日开始,当时在县城的迎宾馆发生了关系,后来有机会就会抱在一起,毕竟都是年轻人,体力充沛,闲时做那事也正常,正常的话一天三四次,最多的是六六大顺......
两个警察眼睛睁的很大,不相信的目光盯着程大龙。
“小伙子,我也是男人,你是不是夸大其词?”
程大龙微笑着解释说:
“两位大哥,要是每天肯定做不到,两三次就腰酸背痛,扶着楼梯走路了!”
“关键我饿啊,快三十岁了,还没有固定的女人,导致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给两位老哥说句实话,每次看到女人就如饿狼看到了大肉!”
两个警察听信了程大龙的解释,后来问:
“你说你们是谈对象,可有证据或者说证人?”
程大龙回到问:
“警官,我和她恩爱的时候,录下的一些对话能说明是谈对象,那算不算证据?”
警察说:“算啊,赶紧拿出来!”
程大龙那天拿出了很多次,特别是这几天在一起的证据,还把当时在一起的谈话录音递给了警察。
两个警察听了两人的录音,当即判断出:所谓的程大龙侵犯宋爱娟事件,不过是年轻小情侣之间的打情骂俏的方式罢了,纯粹是一场乌龙。
最后,给上面做了汇报,一致认为侵犯不成立,就是年轻人接触多了,出现了相关的问题。
“有这个证据,充分说明你没有犯罪,回去吧!”
“好好的做好你女朋友的思想工作,不要乱举报了,对她对你的影响都不好!”
两位警察中一位岁数大一点的同志还给宋爱娟打了电话,告诉这边的处置情况,提醒说:
“宋爱娟同志,您举报程大龙同志侵犯您的事情,虽然你有和程大龙同志亲热的视频录像作为证据。”
“但程大龙同志也提供了最近你们多次在一起的证据,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强迫,完全是自愿发生关系!”
“如果第一次你说是侵犯,那后面又该怎么给与解释?作为过来人,劝你不要走极端,你的行为就是诬告,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听程大龙解释材料的事情,劝你不要因为高价的彩礼就把爱情给丢了,和程大龙同志好好的过日子吧!”
宋爱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牺牲了身体为低价换来的举报视频居然以这样的结局收尾?
她不服,表示:“警官,是不是弄错了,那就是强迫!”
“而且是多次的强迫!”
警官生气了,大声问:
“难道这几天他都在强迫你?”
“为什么当时不举报?”
“为什么之后还和他躺在一起聊天?提醒你......”
宋爱娟大骂程大龙,发誓一定让他付出代价!
程大龙对于两位警官是非常的感谢,诚心地道:
“两位大哥,放心,我回去一定给女朋友解释清楚!”
“彩礼我是真的拿不出来,大家都有手脚,只要共同努力,一定会过上好日子!”
从派出所出来,程大龙知道,下面该自己出手了,一路上想着如何把李家瑞控制好,到了住处,竟然发现灯亮着,说明邓爱香在里面,这个时候她在这边干嘛?
打开门,看到邓爱香正在收拾衣服,看到程大龙进来,吃惊地问:
“你怎么回来了?”
程大龙知道,邓爱香一定是知道自己侵犯宋爱娟,所以过来收拾属于她的东西,好和李家瑞结婚。
“难道我不该回来?”
“听说你和宋爱娟......”
邓爱香把话说的这么直白,程大龙怎么能不明白,你侵犯了宋爱娟,不是被警察带走吧,怎么还能回来?
程大龙细心发觉女人脸上的表情变化,他走到邓爱香身边,伸手撩了一下她落在耳边的发丝低声道:
“我和宋爱娟的事情警察正在调查,目前没有定性!”
“把你不干净的手拿开!”
邓爱香内心很矛盾,以前没和程大龙发生过那种关系,就是一心想嫁给李家瑞,后来和程大龙发生关系后,感觉和程大龙在一起,那种感觉非常的好。
现在这个男人竟然背着自己,和宋爱娟在一起,把自己至于何处,在她心里,程大龙只能做她的狗。
正在思考,女人的身体被程大龙紧紧地抱在怀里,带着调侃的口吻:
“不干净的手可把你全身摸个了遍!”
邓爱香挣扎:
“你背着我和宋爱娟也摸过?”
程大龙很直接:
“你不想嫁给我,为什么我不能和其他的女人在一起,上次你不是说因为彩礼问题,我们必须分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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