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南艺,是一个异星人,是的,异星人,你没有听错。 我的家乡在距离地球15万光年的芝蓝星,为什么叫芝蓝星,大概是因为它一半是水的蓝色,一半是芝士黄的沙漠吧。 我爱我的家乡,就像人类爱地球一样,如果不是陨星毁了我的家园,我们也不会出逃来到这里吧。 地球—一颗与我家乡相似度很高的另一个蓝星。 本以为地球的生命体会与我们不同,没想到我们的外表和地球人几乎无异,唯一不同的是我们没有人类的情感,没有他们的表情。 地球人在南部发现了我们的飞船,出于危机感,他们大肆捕杀我们,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地球保卫局。 我们从未伤害过别人,只是想在这片美丽的星球好好活下去而已,融入他们,加入他们,成为一家人。 终于我设计出一款芯片,只要每一个异星人都植入它,我们就能拥有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拥有人类的表情。 这样地球人就无法再凭“面瘫”捕捉到我们。 这天我如往常一样在我的房间里研究芯片,红衣来找我了,她说她敲了很久的门,我都没有听见,所以她顺着管道爬上二楼来找我。 见到我时,我的手上正高举着一枚晶莹的碎片。 红衣是和我一样就读于无斯坦大学的高材生,唯一不同的是我属于后天努力的那种,而她生来就是天才。 在所有人眼中我只是一只努力追随她脚步的笨鸟。 对于地球的知识,我并不是很理解,我努力的去学习,可脑子里却总是一团浆糊。 可即便如此艰难,我还是用自己的方式打开了属于我的一片科学领域。 红衣对我能研究出人体芯片,很好奇,她想看,她总有一颗探索的心。 可我不能给她看,不能让她知道我的秘密,否则她一定会害怕我,举报我,从而毁掉所有异星人生的希望。 于是在她争抢的过程中,我失手推了她。 她的头撞到桌角上,流了一些血。 我很害怕,但我的研究还差最后一步就完成了,不能因为她停下。 于是我把她塞到我的衣柜里藏了起来,却忘记擦去地上的血迹了。 我继续着手中的事情,最后一步,代码终于完成了。 我背着光,芯片的阴影照在我的眼睛上,显现出一行异星文字,但是并不完整。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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