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精选1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一动产质押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一条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借用人(签字):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二电话: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三担保贷款资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反担保措施:_____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质押的个人财产)。 申请企业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四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保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的质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财产进行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依法享有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第七条。甲方应承担与评估、鉴定、保险、仓储和运输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因乙方过错致使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当:。 1.借款人全部履行完借款合同的债务后,乙方应赔偿甲方; 2.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全部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借款合同的未履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销。 第九条质押期间,甲方应为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险单据由乙方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在保险范围内遭受损失,或因第三方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3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赠、转让、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提前清偿对乙方的担保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仍未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质押财产拍卖、变卖、变现所得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利。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押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3.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改变贷款用途,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被共有、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被抵押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抵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的收益,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还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含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五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汽车质押贷款业务加盟合同书》,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加盟的方式进行合作,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汽车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一)利润分配。 在乙方开展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总利润扣除甲方以下成本费用外,甲乙双方对汽车质押贷款业务总利润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1、甲方贷款利息成本1%/月。 2、甲方停车费成本________元/月。 3、甲方评估费成本___________元/笔。 4、甲方周六、周日加班费成本________元/天。 (二)亏损承担。 在乙方开展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如发生亏损的,甲乙双方按照亏损总额各占50%的比例承担亏损。 第三条提前还款。 乙方开展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的客户,如出现客户提前还款的,仍应当按照甲方与客户签订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全额费用。 第四条逾期。 乙方开展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的客户,如出现客户逾期的,甲方有权对客户提供的质押汽车车辆进行处置,有权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内容收取押金、违约金等。甲方处置完毕逾期客户事宜后,如有盈利,甲乙双方仍按照各占50%比例分配;如发生,亏损双方仍按照各占50%比例承担。 第五条展期。 乙方开展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的客户,如在汽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全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展期并经甲方同意的,展期内甲方的贷款利息成本1.5%/月。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汽车质押借款业务的出借资金,由甲方负责提供。 2、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资格、信息、征信等进行审核,放款出借资金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审核确定。 3、乙方客户收到甲方出借资金后,放款贷后服务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押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罚金、处置质押汽车车辆、签订展期、续贷合同,办理放款贷后相应手续等),乙方无权参与放款贷后服务。 4、乙方业务成交当日,甲乙双方当日结算,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向乙方支付相应利润。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质押借款业务,并以甲方名义开拓客户。 2、乙方负责协助客户签署汽车质押借款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以下二个视频和三张照片的制作工作,并及时交由甲方保存,乙方对与客户在签署汽车质押借款业务中制作的2个视频和3张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二个视频要求: (1)视频一:客户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视频,身份证号码清晰可见。 (2)视频二:客户手持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原件,录制当场签署合同过程,客户本人签字过程清晰可见。 三张照片要求: (1)照片一:客户手持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原件,各证件及合同清晰可见。 (2)照片二:客户手持身份证、行驶证原件与质押汽车合影,汽车车牌号、身份证、行驶证清晰可见。 (3)照片三:如果质押汽车为全款车时,应需要客户手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原件与质押汽车合影,汽车车牌号、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应当清晰可见。 3、乙方协议客户签署完毕所有汽车质押借款业务所需文件、资料和手续后,有义务将全部资料移交甲方,由甲方签章后统一保管。 4、汽车质押借款业务在甲方审核通过、确定放款具体金额、放款完成出借资金划入客户个人身份开立的银行账户后,乙方不再参与贷后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押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罚金、处置质押车辆、签订展期、续贷合同,办理贷后服务相关手续等),但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对客户进行相关追诉保护甲方权益时,乙方应当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获得汽车质押借款业务的相应利润的权利。 6、乙方不得与客户串通、磋商损害甲方权益,反之,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当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六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 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七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八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借款期限___(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___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字第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 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___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___‰。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___‰,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九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质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质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质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质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正本质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做出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十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第二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费用。 权利放弃。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质权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十一立协议单位: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_______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万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第五条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第六条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质押登记。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质权的实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附件:一、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甲方经营质押公路的批文(略)。 二、有权管理部门关于质押公路收费站数量、地点和收费标准的批文(略)。 三、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甲方用质押公路收费权作质押担保的批文(略)。 四、质押权证书(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行确认: 本行愿意承担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果本行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愿对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指定行:(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十二合同号码: 甲方(中英文全称):(资金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中英文全称):(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支持乙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能源、农业等基础设施),就美元贷款及质押履约保证的有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一致协商,特订立以下合约: 一、甲方将美元资金贷给乙方,乙方银行(五大专业银行二级或以上分行或广发、浦发分行、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除外地区)出具由双方认可金额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单(此存款单即c/d单必须是银行统一印刷单,存款单上必须有中英文注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转让),此存款单的复印件经背书后转让给甲方,同时把银行开具的保管单正本经背书后交给甲方,作为归还贷款的有效质押品。 二、借款金额为 亿美元,由甲方分两批汇入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汇账户上。时间为四十五个银行工作日,每笔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三、还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两年自动转单一次)。自款项划入乙方账户时起至十年期满时止。存单到期限归还贷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贷款利息。年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之四点五(4.5%)执行,十年内利率固定不变。利息以款到乙方帐号之日起开始计算,由甲方银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银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牌价卖出价用人民币计付)。 五、费用:乙方收到每笔贷款当日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一次性贴息及手续费。第一次过款时退回千分之一点五(1.5‰)的过款移动费给乙方。 六、操作程序。 1、双方签约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资金证明及身份证明供乙方查询。 2、合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此项贷款业务的第一笔过款移动费,甲方暂具收条,待财团出具收据时,乙方把甲方的收条退回甲方。 3、签约后的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财团下达贷款批准文书连同动款移动费的收据,以特快专递直接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邮递时间为八至十日)。乙方在收到批准文书之日起五至七天内,再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第二过款移动费。 4、当甲方财团收到第二移动费后的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即将动款移动的收据以特快专递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并要求乙方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供详细资料同时退还第二笔过款移动费的收条。 5、乙方向甲方财团提交的资料有: a、乙方接款银行(分行级)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单空白正反面复印件(即c/d单),反面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款项到达后存单的票样: b、银行地址、电话、电传、负责人姓名(中英文): c、乙方在该银行开户的开户名(中英文),帐号: d、乙方的用款计划(中英文)。 上述资料一律通过甲方转交给甲方财团签收(邮寄时间为上同)。 6、甲方财团收到乙方提供资料后的四个银行工作日内,由财团银行通过tt咨询乙方接款银行。咨询无误后,甲方财团即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百分之一(1%的保证金划入接款银行乙方账户上,在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第二笔款在第一笔款到帐后的九个银行工作日内到帐(以上划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甲方财团收到过款移动费后未按本合约的第六条之3款,不能下达批准文书,甲方即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过款移动费。 2、届时甲方财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贷款金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违约。 质押贷款合同的生效为篇十三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