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现代随笔作家 现代诗歌随笔(汇总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现代随笔作家篇一星星也挤了进来。 20xx年在鞭炮与礼花中, 悄然地坐在了我的身旁。 文笔不拘泥现实, 钢笔又xx口袋, 健盘敲打着虚拟的空间。 思绪在夜空中弥漫开来。 百度未知的知识, 天下的友情。 淘尽所有的商品, 阿里全国的企业, 网络我的世界。 流星划过天空, 不知道是谁家顽皮的小孩, 在燃放烟花。 鞭炮声从不预约, 毫不客气的钻进你的耳朵。 新年刚到, 春节还在继续。 新年像个庞大的电脑文件。 下载需要三百六十五天, 如今已下载了百分之三点五。 启开酒瓶, 又把酒杯酌满。 新年邀我干杯, 要我一起把美酒灌醉。 现代随笔作家篇二社会走到今天,它只在这个农业大国里占据着小小的位置,在中国文化里更是一滴小小雨滴。 自古自今,朗朗乾坤,是农人推动着四季,准确拿捏着惊世神奇的二十四节气。他们敬重天,看重雨,关注风。他们不浪漫,不世侩。雨里可能光着脚,风里可能沾上泥,他们对此都不会顾忌,因为他们对土的敬畏已经超过了一切,认为那是最圣洁的赐予。所以他们的汗水里期待着雨的声音,雪的声音河的声音,甚至发情鸟兽的声音,同时混合着天地的鸣唱。兵戈的尘土,战争的鼓声,农人在表面看不见的背后,一味地坚守生命的执著,在关乎着生死存亡饥寒冷暖的生命里,其实他是主宰。 江山易主,新桃换旧符之时,政客惊悚,文人悲愤,商人哀怨。依旧能坦然地对着苍天明月的,只有农人。他们永远做大地上的绣娘,一举一动,一伸一拉,在晴耕雨歇里,敬天慎勉。来承受、承担冥冥之中的不是人力所为的变数。 再暴戾的君王,再繁华地盛世终会有一天化为尘土,最终还是由农人来收葬,他会永远用一种忠厚、恪守为其绾结,并哲人般地细看这一切,打量这一切,正是用行为完成最惊世的一首警言。 所以农人永远不善于表达,他们只让行动为自己代言。 我们的父辈之所以不浮躁不晕眩,永远和大地保持着平衡的姿势,从一而终,保持着正常的呼吸和心跳,就连他的后人也一样,传承了那些禀性,那是与生俱来皮肤一样长在身上的某种特质,虽不高贵,但在踏实稳健,并经得起风雨的侵蚀,岁月的打磨。 想那多年前遥远的深夜,天地睡了,王朝睡了,有着农人体温的农具依然睁着明亮的眼睛,在静止的时光里,把那些布满掌纹的‘农具放在春秋里无限地延伸,将禽畜人、将人间烟火搅得热气腾腾,哪一处不都亮着鲜活的梦境、憧憬。 我依然记得父辈播种的神态,他们仿佛是集体的祈祷,用这种方式来举行自己的朝拜。大地是教堂,春风是礼乐,一苗一禾一草一枝都是神物。你没见他们凝视一株苗的表情,充满了虔诚,流露出莫名其妙的惊喜和神秘。他们庄重的秘密,同样不能用语言来形容表达。大地的经纬,四季荣衰都在春种秋忙之中变成生命的颜色生命的希望,恨不能自己也是一粒种子,用别外的方式演绎生命的绿色。 现代随笔作家篇三小学同学当然很多。一个班四五十人,而且当时我们那一年级就有三个班,应该说是不少的。但是至今想起来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两位,而且都是女性。 一位是十二队姓刘的。现在已经不知道她的大名了,只是还记得她的父亲叫刘天早。 另外一位是十队的,好像叫汤桂荣,就是不知道对不对?不过,同样也是记得她的父亲叫汤汝绪,当时是我们公社的多种经营干部。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原因之一是她们的年龄都比我们大得多。高高的个子鹤立鸡群,很引入瞩目。虽然个子高并不等于年龄就大,因为女生本来就比男生发育得早,但是这并不是根本原因。我想,应该是比我们大,而且可能还不止大一点。因为后来的实际情况也确证了我的观点。 两个大同学高高的个子在班上特别醒目,特别耀眼。虽然个子都高,但她们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姓刘的比较胖点,看起来给人一种胖乎乎的感觉。如果是冬天的话,就更是如此。上学的时候穿着比较臃肿的长棉袄,外面罩着用农头白布做的外衣(一种自己买来白布和蓝色的染料染制的)。 而汤桂荣就不一样了。个子比较瘦弱、单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比较清秀的那种。穿着呢,当然也比姓刘的要好得多。夏天的时候穿着英丹布,或者裙子。即使是寒冷的冬天穿上棉袄也不觉得臃肿,因为她个子看起来就比较高挑些。毕竟父亲是众人眼中的头面人物,属于经济状况较好的干部家庭。 当时我特别喜欢看电影。如果听说附近有电影,总是不会放弃。大多数的时候就到了我舅舅那个村上,舅舅、表哥表姐们看见了,总是很热情地挽留我。而我简单推脱几下就跟着去了。乐意到舅舅家里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表哥屋子里自制的一排书架上,放满着各种各样的小人书特别诱人。最后当然是既看了平时不容易看到的电影,又得到了视之为宝物的小人书。高兴劲儿如同酷暑难当的三伏天吃了根可口的冰激凌,或者饥饿难忍的时候饱餐了一顿平时难得一见的大米白饭和肉食。虽然这对于今天的人来说有点俗,但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总之是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人在极度高兴的时候总是有种忘乎所以处处想显摆的举动。我也毫不例外。 第二天一早从舅舅家直接到学校,下课之后就是显摆我的小人书。同学们艳羡的目光让我感觉到很舒服。“给我看看!”、“给我看看”不断的喊叫声让我找不着北。大多数的时候,我可爱的小人书就给了这两位年龄比较大的同学。有时竟然连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完。这事我在《我的那些小人书哦》一文中提到过,其中说到我的同学就是姓刘和姓汤的。尤其是后者。 我记得姓刘的没有读几年就没有再读书了。好像是三年级吧!我想年龄大,个子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当然还有就是她的弟弟妹妹们也要读书了。所以也就同学两年。 汤桂荣同学的时间要长些。虽然都是多子女家庭,而且汤桂荣还是家里的长子。但是作为干部家庭,家里的经济状况自然要好过一般家庭。所以又继续同学了两年。 当然给我印象最为深刻远不止上面这些原因。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已经搬到村小去读书了。虽然汤桂荣看起来还是那样的清秀、靓丽,但是父母经常的打骂与吵架很是让她很伤心,很没有面子,哪怕刚才还忘乎所以高高兴兴和我们一起玩,但突然之间就像是暴风雨快要来临了似的心事重重。经常的打骂已经使得她有点抬不起头来,好像她做了亏心事似的。 记得有一天上午,正在上课,公社的人给老师带口信说,叫汤桂荣赶快到公社去,她的妈老汉又打起来了。她一听就边哭边收拾东西,然后往公社跑去。待我们下课的时候赶拢时,只见她的妈妈抱着她父亲的腿杆不放,边哭还边说,你打死我们几个算了!汤桂荣则一边哭着劝着妈妈,一边还照看着她的几个妹妹。周围劝架的人见没有什么效果也逐渐失去了耐心。还有就是三天两头都在吵架和打骂,大家已经厌烦了。 听周围的人讲,吵架的主要原因是汤桂荣的妈妈接二连三都生的是女子,而没有生儿子。而汤桂荣的父亲脾气又不好,回到家里经常无中生有惹是生非,而且还常常对她妈妈拳打脚踢。许多时候都是她妈妈挨了打之后,跑到公社来找领导解决的。今天上午这一阵打骂,就是昨天晚上挨了打,一晚上越想越来气,待汤桂荣的父亲前脚走,她后脚就紧跟着跑到公社来的。 大人之间的吵架与打骂过了也就算了。可留给子女的伤痛确是永远无法弥补的。这次架吵完后不久,汤桂荣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因为她下面已经有两个妹妹,而且她的妈妈终于给她添了一个弟弟,她父亲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只是汤桂荣就再也不可能回到学校。当然这次吵这么大的架,她已经没有勇气再在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念书了。 总之,因为各种原因,汤桂荣永远从学校中消失了。回到家里,帮助母亲做家务,挣工分,照看弟弟妹妹。很少看到她的身影。后来,没几年,出嫁了。再后来,听说死了,据说死的时候才三十多岁。 只是这一切已经永远永远地消逝了,再也无法回转。 现代随笔作家篇四是谁在我的记忆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又是在哪座城市里我停住了匆匆的步伐。 ——题记 那年的欧洲,雨不少,而我在雨景里追寻每座城市的足迹,最古老的曾经…… 塞纳河上雨雾朦胧,雨点密集地冲刷着这座百年古城的沧桑。撑伞走在雨中,静静地看着广场上来不及避雨的鸽子,它们的羽毛安静地伏着,一双双小小的眼睛依然在看着曾千百次看过的风景。 塞纳河上溅起了处处水花,人们纷纷躲到有棚的书摊和里,咖啡的热气袅袅升起,弥漫了整个世界。一对年老的夫妇撑着蓝色布伞,相互扶持着沿着塞纳河向远方走去。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们要走向何方,人们只是看着他们,饶有兴致地谈论有关永恒的话题。 坐在那里,我默默地看着他们走远,然后在雨幕里消失成一个若有若远的墨点,那把雨伞很稳,很稳,仿佛只要两个人在一把伞下,撑起的便是整个世界。 雨停的时候,我走出了罗素的世界,看见塞纳河边形态安静的年老妇人,苍老而美好。 在法兰西所衍生的所有情愫,都叫做浪漫。 不记得是安徒生造就了那个国度,还是那个梦境造就了安徒生,只要知道无论是黑如夜空,蓝如天宇还是绿如翡翠的眸子里他们密不可分的。 来到小人鱼眺望的海滩上,细细的雨丝模糊了我的眼睛,无法深切将人鱼公主映入心底,耳边传来一阵阵若有若无,似真似幻的歌声,是你吗?在得知自己的‘心爱这人将要结婚时的悲痛,在得知自己将变成泡沫时的绝望为什么不出现在歌声中?我不懂,因为我不曾爱过,离开过,还是说没有灵魂的你有着一颗世俗之人无法理解的心那三百年后的你拥有的又将是怎样的灵魂?雨该是最懂你的,看不清的才是会记住的,我将会重新记住你,只因那纯洁不灭的灵魂。 或许小美人鱼才是丹麦最好的诠释,纯洁,梦幻才是雨中的丹麦留给我的唯一。 本以为会看到柯南·道尔笔下阴沉的雾都,但是下了飞机,看见的只是很平常的都市形象,雨在这里变得更加优雅而宁静。 雨密密的斜织,走进一家邮局,给自己寄一封信,信封的图案是大本钟,完美的巴洛克。看着信封上的邮票发怔,维多利亚时代的遗留,今世竟随着信里的温暖穿越海洋,掠过山峦,直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小小的纸片也能寄托如此沉重的情感。 有时候想想,世事还真的奇妙。 对面的橱窗有雨点的痕迹,店里打着温暖的黄色灯光,亚麻的围巾,还有图案看上去很舒服的长衬衫。这便是英国的魅力吧,不是浓烈如玫瑰的爱,只是淡淡的柠檬香,还带一些布尔乔的味道,就像干花,有着历久弥香的魅力。 沿着李尔王苍凉的足迹,循着道林·格雷唯美的身影,站在英格兰绵延不绝的九月阴雨中,我闻到一种特殊的情愫,叫做温暖。 想起西班牙,就想起海明威,中间的联系是斗牛。 在一个雨天来到斗牛场,庆幸错过斗牛的季节,否则我会不知如何面对带血腥的场景。看过《斯巴达克斯》,知道在斗牛场上力量搏击,生命交战的背后是一种可怕的漠视。 《老人与海》里,老人与大海的搏斗,这是强者与强者的战斗,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可是斗牛呢?实力本来不等,再大的胜利也是苦涩的,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可能是个无解的问题。抑或是这本与道德意义无关,即使比堂·吉诃德的冒险更加无意义,但是西班牙的魅力就在于此,就是任何事情只要跟着自己的心,无论去哪里。 西班牙情调,就是这样自由奔放的热烈,无关时雨,无关风雨。 雨在,人不在; 雨在,古城在,情愫依旧在…… 现代随笔作家篇五已然开始凋零, 在这樱花灿烂的日子里, 没有谁会看到我的笑脸或悲痛, 因为,我已经不在有或者是仇人, 忘却,抛开, 其实也很好,至少我不用继续让日子凝固成一塌淤泥, 我依旧可以想那些另我开心,的事情, 依旧可以再次踏出那块方地, 其实人本就是这样, 剥开后那灵魂上戚附游离的漂移,和那灵魂中温留或残存的寂寞,就如同那***的火花, 极度悲伤后的反璞归真, 大喜大悲后的那丝平静, 让人更容易, 只是,相对而言,代价太大了, 让人那么的不舍,值得吗,总是这样想,却何用,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屈服, 站在这绝高的地方, 视众生如蝼蚁, 却最终仍是被这世界所俘虏, 而这,却只是一个起点而已, 后面的路,已让我忘而怯步, 幻灭,才是成长的开始, 我,开始明白, 这却是血的教训, 漫长的已经不在赊求什麽, 开始学习等待, 用一生来等待那明知不会归来的人, 向往那未知的国度陌生的人, 因为,他们不会笑话我什么, 可以在那开个小酒吧, 漫漫的‘等待着那回归的灵魂, 享受着那种痛苦的煎熬, 将的道路上倾倾斜斜的摆满, 再垂垂老去的时候, 数落着一路走来风景, 着那仍未归来的人儿, 虽然苦涩, 却依旧惬意 现代随笔作家篇六天气,已到中秋。上午的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落在半遮的窗帘上,撒在浅蓝色的床罩上,营造了一个明亮而温暖的小空间。 此时,独坐的我,就沐浴着这秋日的恩泽,享受着内心的宁静。 从记事起,我对秋天就有比较深的感触。有时候,秋雨绵绵,秋风萧瑟,秋水渐寒,秋月清冷。有时候,秋高气爽,秋色尽染,秋夜明快,秋阳如怀。同一季中,时节不同,天气各异。同一天气,心境不同,感受各异。今天,恰逢中秋的艳阳,正好一份宁静的心情。内外相感,和煦安然。 古人有悲秋者,亦有赞秋者。纵览之时,悲秋者多,而赞秋者少。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正被温暖的秋阳呵护的我,很自然地也就想到这首诗了。 不过,当一个人真的宁静下来的时候,他所感知的,就不仅仅是目力所见和意识所及。那些曾经在心底沉淀的,似懂非懂的道理,也会悄然升起,像一个智者的背影,在眼前,忽隐忽现。也像一段悠扬的笛声,在乡村的田野间回响。 孔子说,他“五十而知天命”。 如今的好多人,不假思索,把自己的50岁,也说成是知天命之年。我们真的知天命吗? 人的一生,有生老病死,一年之季,有舂夏秋冬。我们没有看懂舂夏秋冬,更没有看懂生老病死,甚至连荣辱得失也没看懂。我们只是处在宇宙和自我的过渡地带,既不知我,也不知天。 在一年四季中,天地所呈现的生命现象,若以我们现有的主观能力去感知,毕竟非常有限。虽然我们有很多优美的诗篇、画作和音乐。其实,只不过是心境的投射,与真知相去甚远。我们无法了解,圣人所知天命,究竟如何。就如同我们无法了解,引起人大喜大悲的秋天光景,究竟是什么。 艳阳依旧暖暖的照着。这段时间里,人世间发生了多少事?悲欢离合,恩怨情仇,数不胜数。在事情发生之前,若不是紧盯着自以为重要的东西,而是抬头看看天空,舒展一下身心,或者坐下来,享受这一份宁静与温暖。那么很多事情,就可能会避免,很多怨恨,也有可能就此消散。那么这秋日的艳阳,就不仅仅是在天空,也就进到了我们心里。 作者:范笠。 公众号:怡心苑。 现代随笔作家篇七书法高度的胸怀。 弹凑远古的传说。 你的脊背隆起, 直立起一个东方民族。 你的颗粒奔流。 渊源了明珠炎黄文明。 咆哮吧! 九曲、蜿蜒、与天比高。 咆哮! 沧桑没有征服。 火焰没有掐灭。 血液没有沉寂。 寒冰没有堵塞。 咆哮吧! 神灯,龙人传承。 龙脉,大地唇吻。 一粒黄色皮肤见证。 国殇、屈辱、磨难。 纤夫脚印、两岸号子。 垒起沙泪,燃起抗争。 一曲曲民族之魂。 一幅幅英雄之壮。 长城书写,泰山高唱。 是魂, 是日日隆起的民族之魂。 看五岳。 看华夏大地。 看东海日出,看南海浪涛。 看大洋五洲。 黄皮肤,黑眼睛的梦魂。 在黄河天际上来。 在象形龙的文字上来。 在伟大民族复兴梦中来。 在无比接触中国梦的行进中来。 矗立、高昂。 黄河,咆哮吧! 每一粒。 每一字的蠕动与奔涌。 都是龙魂的梦。 绘画在天上的彩虹。 现代随笔作家篇八现代名家经典随笔【第一篇】:幸福需要恰到好处(毕淑敏)。 我学医生涯的开端颇为惊悚。根本就不懂任何医学知识的新兵到了西藏边防部队,卫生科长对我们说,给你们每人分一个老卫生员为师,让他先教你们打针,然后穿上白大褂就能上班了。 我觉得这不像学医,像学木匠。我师傅是个胖胖的老卫生员。说他老,大约也只有20岁出头吧,但对十六七岁的我们来说,已足够沧桑。他找来一个塑料的人体小模型,用粗壮的食指在那人的屁股上画了个虚拟的“十”字,然后说:打针的时候,针头扎在臀部这个十字的外上四分之一处,不然容易伤了神经。伤了,下肢就会瘫痪。 很可怕。我点点头,说记住了,屁股的外上四分之一。 老卫生员说,从此你不能说屁股,说臀部。 我像鹦鹉一样重复:臀部臀部。 老卫生员又说,记住消毒的步骤,先是2%碘酒,再是75%酒精。棉球要涂同心圆,不能像刷油漆似的乱抹。 我说,记得啦! 老卫生员又说,考考你。酒精要用多少度的? 我说,75%。 他说,那么,80%的行不行呢? 我暗自揣摩,75%一定是能达到消毒目的的最低标准。藏北山高路远,所用物资千里迢迢地运来,使用一定力求节省。所以,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我说,80%行。 老兵的面容很平静,继续问,那么,90%的酒精怎么样? 我说,那当然也行。 老兵说,100%呢? 我说,肯定更好啦!只是那样太浪费了。 老兵被高原紫外线晒成紫色的脸庞,变成棕黑色,说,错啦!75%的酒精可以破坏细菌的膜,药水渗入到内里去,整个细菌就被杀死了。浓度更高的酒精,飞快地把细菌外膜凝固了,就像砌起一道墙,反倒阻止了药液进一步浸透到细菌内部,杀不死细菌,有些东西,并不是越浓越好,要恰到好处。 那一天,我记住了“臀部”和“恰到好处”。 我到国外某机构参观。辉煌大厅中竖立着金字的企业精神。其中有一条,叫作“合理期望”。 我说,这一条有点特别。一般都会更励志一些,比如“崇高期望”云云。 陪同人员解答,这是我们的创始人尊崇的原则。期望并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恰到好处。期望太高了,达不到,就会心生怨恨和沮丧,长久以往,就会丧失信心。期望太低了,没有动力和目标,得过且过,也会让人萎靡不振。所以,合理的期望,是一种正确评估,在愿望和实际情况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在那一瞬,我向后回忆想到了酒精,向前展望想到了幸福。 酒精的浓度不能太高,过了那个最佳值,结果就适得其反。幸福也是一样,切不要贪得无厌。 有些人,把目光瞄向自己目力所及的享受最高等级处。某种机缘看到了好房子,就设想以后能在这屋结婚生子;看到豪华的车,就设想能开着这车呼朋引类风驰电掣;看到人家的高职务,就发愿我以后要比你升得更高;看到别人的娇妻,就想我的伴侣定要倾国倾城;看到人家狂发美食图片,暗自发誓有一天我将吃龙肝凤髓并昭告天下;知道寿星活了90岁,就渴慕自己赶超100岁……凡此等等,皆为不合理期望。 且不说把这些物质形态和外在指标当成是否幸福的指标是否明智,单说目光如此之高,便有违“恰到好处”这一原则。 食品完全不必那么精益求精,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为我们的机体提供营养,只要洁净并能够供给身体的需求即可。太稀缺惊险的食材,太复杂劳烦的烹制方法,太考究并故弄玄虚的进食环境,都是不可取的。它们所附着的是炫耀高阶层的沾沾自喜,而这些,恰好和幸福朴素温暖的宗旨不相容。 配偶不必求国色天香出人头地,价值观相同,彼此说得来话,相互喜欢,就是神仙伴侣。 车子主要是代步工具,不必把它看成是硕大的勋章或是族徽,彰显财力不可一世。那不是幸福的氛围,而是自卑的秽气沿街抛洒。 至于活多久,这可是含有天机的秘密。你不可胜天,不要太狂狷。况且生死并不是胜败与否的决斗,只是无尽长河中的一环。泰然相向,生命之高下并不决定绵长或短暂,更在于丰美和深邃。 身体健康也不必求全,就算体检表上有了向上或是向下的小箭头,我们也可以适时纠正。实在纠正不了,从容逝去就是。幸福是思想的花朵,和身体器官是否无懈可击,并不相关。 恰到好处,是一种哲学和艺术的结晶体。它代表的豁达和淡然,是幸福门前的长廊。轻轻走过它,你就可以拍打幸福的门环。 现代名家经典随笔【第二篇】:似是故人来(柴静)。 小男孩10岁左右,眼里噙着泪水。 他来电台领范晓萱长沙歌友会的入场券,最后一张也没赶上。他不肯走,等在办公室门外,坐在书包上。我们哄他:“下次别的明星来,一定给你留张票,好不好?”他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不,他们又不是我的偶像。” 我和同事对视一眼,谁也不忍心笑他。我们当年不也如此,谁没迷过张国荣、周润发这些明星?一样矢志不渝、情比金坚。直至今日,我那几位女友每逢某电视广告的音乐响起,一定大呼小叫,继而双眼紧盯屏幕,只为看一眼周润发那横绝四海的笑容。 上周节目里,有个16岁的女孩说到偶像。她说她以前的偶像是温兆伦,有一次温兆伦到长沙来,她去了现场。可当她看着无数人尖叫着追索签名时,忽然觉察自己在人潮中的微小,那一瞬间的荒谬感让她沮丧、怀疑。她回家后锁起所有的录像带、磁带,宣告自己的偶像时代结束。 这让我想起一位听众去年年底从北京寄来的长信。信中说他十四五岁时曾痴迷陈百强的歌,以后离家,颠沛流离,再也没有听过。直到前几日,雪夜的车上,忽然听到那首《一生不可自决》:“曾心爱的为何分别,和不爱的年年月月,一生不可自决……”少年时随口哼唱的曲调,此夜才深解个中滋味,他的眼泪不由控制地顺着双颊流了下来。 我并没有把这故事讲给那个16岁的女孩听。偶像对一个少年来说,只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世界里的一点传奇、一点浪漫、一点蠢蠢欲动的梦罢了,无甚紧要,也不关雅俗。珍贵的,倒是以后行年渐长,偶尔忆起时,那种“飘摇风雪夜,似是故人来”的心情。那种心情一定是有些感伤,却是十分温暖的,留给她自己慢慢地印证吧。 那天,我们还是答应了那个哭泣的小男孩开歌友会时带他入场。看着他破涕为笑地离去,同事忽然说:“不知道他将来会不会觉得自己好笑……” “将来?”我拍拍同事,“老兄,将来的事有谁知道!” 外婆家有个大院子,院子里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有茄子、苦瓜、空心菜、花菜等等,还有很多花和树,茶花、牡丹花、桂花……当然,也有很多杂草。 等太阳下山了,我们决定大干一场——把杂草清除干净。起先,我戴上一双手套拔草,但是有些草扎得根太深了,用手根本拔不动。我看见爸爸和外公正在用大锄头锄草,于是我便找来一把小锄头,学着他们的样子开始锄草。我先站在菜地边锄草,锄干净了,再到里面的茶花树附近锄草。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下。就在这时,爸爸气喘吁吁地说:“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如果你决定要做一件事,那么就一定要做好,而且要一心一意地去做。”听了这句话,我觉得很愧疚,于是又捡起丢在地上的锄头,重新锄起草来。当我想要休息时,我会想起爸爸所说的话和他头上晶莹的汗珠。此刻,我就会下定决心,继续锄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所有的杂草都被我们锄干净了。爸爸说,要把杂草埋在泥土下面,那样才能让花、树、蔬菜长得更好。 今天,我第一次锄草,虽然有点累,但我很开心。我不但认识了很多不知名的植物,而且我也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 现代名家经典随笔【第三篇】:来不及等待(莫言)。 多年前我跟一位同学谈话。那时他太太刚去世不久,他告诉我说,他在整理他太太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条丝质的围巾,那是他们去纽约旅游时,在一家名牌店买的。 那是一条雅致、漂亮的名牌围巾,高昂的价格卷标还挂在上面,他太太一直舍不得用,她想等一个特殊的日子才用。 讲到这里,他停住了,我也没接话,好一会儿后他说:“再也不要把好东西留到特别的日子才用,你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特别的日子。” 以后,每当想起这几句话时,我常会把手边的杂事放下,找一本小说,打开音响,躺在沙发上,抓住一些自己的时间。我会从落地窗欣赏淡水河的景色,不去管玻璃上的灰尘,我会拉着家人到外面去吃饭,不管家里的饭菜该怎么处理。生活应当是我们珍惜的一种经验,而不是要捱过去的日子。 我曾将这段谈话与一位女士分享。后来见面时,她告诉我她现在已不像从前那样,把美丽的瓷具放在酒柜里了。以前她也以为要留到特别的日子才拿出来用,后来发现那一天从未到来。“将来”“总有一天”已经不存在于她的字典里了。如果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有什么得意的事,她现在就要听到,就要看到。 我们常想跟老朋友聚一聚,但总是说“找机会”。 我们常想拥抱一下已经长大的小孩,但总是等适当的时机。 我们常想写信给另外一半,表达浓郁的情意,或者想让他知道你很佩服他,但总是告诉自己不急。 其实每天早上我们睁开眼睛时,都要告诉自己这是特别的一天。每一天,每一分钟都是那么可贵。 有句台词说:你该尽情地跳舞,好像没有人看一样。你该尽情地爱人,好像从来不会受伤害一样。生活本该如此!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一切都发生在回首的刹那。 我的彻悟如果是缘自一种迷乱,那么,我的种种迷乱不也就只是因为一种彻悟? 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的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是为了周遭的人都对我满意而已。为了要博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 走到中途,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他们说,在这世间,一切都必须有一个结束。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太多的人喜欢把一切都分成段落,每一个段落都要斩钉截铁地宣告落幕。而世间有多少无法落幕的盼望,有多少关注有多少心思在落幕之后也不会休止。 我亲爱的朋友啊!只有极少数的人才会察觉,那生命里最深处的泉源永远不会停歇。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涌泉仍在,岁月却飞驰而去。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而在那高高清凉的山上,所有的冷杉仍然都继续向上生长。 在那一夜,我曾走进山林,在月光下站立,悄悄说出,一些对生命的极为谦卑的憧憬。 那夜的山林都曾含泪聆听,聆听我简单而有美丽的心灵,却无法向我警告,那就在面前窥伺着的种种曲折变幻的命运。 目送着我逐渐远去,所有的冷杉都在风里试着向我挥手,知道在路的尽头,必将有怆然回顾的时候。 怆然回顾,只见烟云流动,满山郁绿苍蓝的树丛。 一切都结束在回首的刹那。 把向你借来的笔还给你吧。 现代名家经典随笔【第五篇】:清远深美(雪小禅)。 读胡兰成《山河岁月》,被一种清远深美所打动。那是久远的却又可亲可怀的亲切。觉得远,却又声声在耳边……仿佛没有了年代,但分明又有年代。 人或者文字,到了清远深美,恰便似嫦娥离月宫。好份清幽与日月散淡,都陷落于清亮山河中,个个不能自拔。 对于高处的东西,都应该放弃对它的夸奖。至美至深的东西,都是无言。 有人拿颜真卿书法与王羲之比。有一书法家说,颜真卿书法,还有说得出的好。而王羲之,大美难言,静水流深。 最好的东西,那种清远之气早就不磅礴——像苏州,小细节里洞穿2500年光阴。说出哪里有震撼的美?却也没有,但是,枝枝叶叶,全让它腐蚀了。说到底,杭州虽美,还有一片明媚和传奇在里面夹裹着。而苏州,美到彻底,美到有些窒息。轻轻叹息一声,在烫金的朴素里叹为观止。 是因为,那红了樱桃绿了蕉的时刻,只能是无言。你我之间,有些无言的东西,不说最好。就象过年期间发短信,真正的好友,不再发短信,需要客气来往的,才会短信来去,转些不轻不重的问候。随既也就随水面消失了,连羽毛都不湿。 多年故旧见面。他离婚,却并没有十分怆然。只说因缘尽了。 满屋的书里他埋在里面,仍然眼睛里闪着理想之光。 我们曾去798。他说,总也难以忘记在那里看到的陈丹青的那句话:人一生所追逐的,不过是延续少年时的梦想。我几乎遗忘怠尽,但他还记得。 大约十几年前,我和另一个朋友骑车去乡下偏僻的中学看他——因了他的江湖才气和种种旷世传说。 他是时间的异类。 他在乡下中学教历史。住两间低矮平房。那天停了电,他正读凡高传,喝一种南瓜汤。停电的夜晚有一种凄然和美妙。我们三个声音低沉地说着一些理想和美梦……说着南方的一些城市。诗歌、段落、片断、山河岁月。正是夏天,院子里有野草与野花,开得极茂。 那院子里鬼魅的香经久不散。绵绵到十几年后的气息中。 那时他尚年少轻狂,自是语出狂言——后来又在南孟的小酒馆中喝醉。待我离乡多年去所谓城市中功成名就,他仍然居乡下。 霸州小城中一个叫“文丰”书店中遇到,他眼神依旧干净炽烈。我只想到清远深美四字。彼时我小有名气,并且热烈地出席各种签售会与发布会。他仍然读书,带着邋遢潦草落魄的气息,他是石床孤夜座,圆月上寒山的人。却又有着远古的荒意,似汉书,又似晚唐的落寞才子。可是,比他们又天地宽阔。 我们多年不见,但并不隔阂——像昨天才一起醉过。 十几年前,曾在食堂打饭回来,一人一盒。吃着并谈论着海德格尔和卡夫卡,几度逢秋心不凉。常常从别人嘴里听到他半丝一丝消息。依然没钱,动荡。在乡下中学教历史,有很多男女学生与他一起狂热着……那些人走入社会全都冷静了,他依旧有内心的狂热和癫狂。像俄国那些患了肺结核病的病人,脸色泛着苍白的潮红。可是,因为内心世界的狂乱,又显出一种非常动荡的狂热、潦草。 但分明有一种别致的干净。那是世上少有的一种清远深美的东西了。隐于他的内心,浮于他的眼中。 我与他是禅客相逢。 在辛卯年的春节。我们在他独居的小屋中喝茶。没有暖气,屋里乱得让人心酸。但也心安。 说起多年来看的书。或者什么也不说。我蹲在地上翻他的书。看到养生或者《蒋介石传记》。笑了。盗版书很多。亦翻到陈丹青笔记,还有四书五经。 静闻真语的刹那。忽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薄而轻。他始终在底层,也始终在高处。他提及我出的书,我忽然脸红起来。“畅销”二字让我汗颜,他始终文锦心,我早就玉琴斜。 落雪临窗时,看到小区里有人放炮。乱响中已过多少年。 他早就无论魏晋。 那个下午,被一种清远静美的东西袭击了。 虽然看上去仍旧是不动声色的。可是,内心里已经被饱满或者说沉静打破了。 有的时候,梦中人是必须的。 可有的时候,醒来就更为必须。 萋萋旖旎和喜出望外是因为重归于了最初。裴艳玲在获得三度梅花奖之后说:“我得一切归零,我得从五岁开始。”五岁,是她最初登台的时候。 “我变坏了。不如从前干净了。”裴艳玲又说。我听了之后。恍如天地雷动。在高人面前,觉得低还不够,孤帆一片日边来时,从来不自知。 而这不自知,竟然是天地大美。 晓东说我不自知。我呆呆地着看她。她真聪明玲透到顶。我竟然欢喜这蛮古荒荒的不自知呀。 有了这三个字,我心里就有了些许的安慰。清远深美其实就离得近了。离得近了,就靠近了那春来江水,就靠近了那日出江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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